和责任暂无规范
记者向相关的部门和律师了解到,目前国家还没有专门出台规范实习生劳动报酬的相关文件。
广东省劳动厅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实习生怎么实习、怎么管理都应是人事部门或者教育部门的管理范围,我们不管理。”而当记者致电广东省人事厅有关部门时又被告知,人事厅只管理工人、干部的调配工作。实习生理应由劳动部门管理。不过,事实上在对实习生的管理上确实是一个空白。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实习生该怎么管,教育厅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应由各高校根据所设的专业要求来管理。”实际上,很多实习单位并没有和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不规范的现状也令争议四起。
建议:用人单位应改进人才战略
拿实习生当“学徒”有害无益
广东某著名高校副校长认为,实习生的遭遇问题,其实也反映了我国不少用人单位还是按照传统的“学徒”思想对待实习生。一方面可能导致埋没人才。因为传统的初试面试招聘要在短短几天甚至是几小时里对毕业生作出细致、准确的评估是比较难的,而短期工作则可以看出一个人是否具有潜力。所以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资甚至国有企业投入了更多注意力在实习生招募上,把实习生项目作为“最早期发现人才”的机会。相反,如果单位的用人和待人处理不当,往往使人产生厌恶心理,对吸纳人才只会有害无益。
有人力资源专家指出,跨国公司在实习生招募计划上,投入很大的精力,其目的在于为公司未来的发展赢得充足的、多元化的人才资源。这是让企业与实习生达到双赢的一种人才策略。当然,跨国公司如此青睐大学生,是因为没有工作经验的大学生,其可塑性强,容易接受公司文化的熏陶,形成对公司的忠诚感。
不过,中山大学副校长李萍也希望学生抱一个乐观的心态。因为实习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实践检验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实习是大学学习中的一个环节,实习单位是课堂的延伸。单位给实习生这个机会就是资源,是一笔无形的财富。到了单位后,学生切忌“大事做不来,小事做不好”。
双方最好通过协议规范行为
韩智力表示,在当前我国职能部门对实习生管理几乎处于空白的阶段,要通过双方的协议来规避双方有可能造成的损失,而这是应该可以实现的。就是说,实习生要到某一企业实习时,一定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主动要求和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三大争议困扰实习生
争议1:实习生是廉价劳动力?
答:补贴“给是人情不给是道理”
全国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范战江认为,实习生和公司没有形成劳动关系,同时也没有形成劳务关系,公司没有义务给实习生发工资。
但不少企业考虑到实习生毕竟为公司服务,也愿意提供给实习生一定的“劳动报酬”。不过这绝对不能看作是“工资”。因为“工资”是用人单位付给被雇用者的“劳务费”,而实习生从公司拿到的,充其量只是一种生活的补助或补贴。
中国管理科学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韩智力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与实习生的关系不应是劳动关系,实习生到企业去实习只是检验劳动知识、提高劳动技能的一个途径。但现实情况是,实习生已屡屡被当成廉价劳动力而且容易被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