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实习生的劳动关系成了边缘性问题,对应的管理也是空白,法律保护措施很薄弱。”
广东四方三和律师事务所的陈杰律师说,如果一些单位打着招收实习学生的名义,总是用实习生工作,只给实习生低廉的补助或不给,借此达到节约公司用工成本目的的话,那就可能是一种违法行为,这时实习学生也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广东省人事厅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实习生与企业的关系我们认为其实质上是一种短期用工关系。”
据悉,国家教育部与团中央日前就发出通知,要求各企业的实习生应享受基本工资和工作时间的保护。“但是,不少使用实习生的企业很大程度上并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韩智力忧心忡忡地说。
争议2:实习生能否有工伤待遇?
答:冤有头债有主实习单位未必管
小周在某食品包装加工厂实习,日前其在一次操作中不慎摔伤,但该加工厂认为他并不是自己的员工,并拒绝为之承担医药费。小周无奈之下只有自认倒霉。事实上,在小周的同学中也不是第一个例子,实际生活中类似的个案不胜枚举。
广东某律师事务所的陈杰律师说,如果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没有签署劳动协议,其关系就不属于劳动法调节的范围。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伤害首先应该由加害人承担责任,单位并没有过错;加害人无力承担的,用人单位在情理上应给予适当补偿。如果不是他人致伤,譬如被机器所伤,用人单位也没有承担责任的义务;另一种情况是学校组织学生去实习,将其作为教学活动的一部分,学校管理疏忽导致学生受伤,那么法理上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韩智力表示,由于没有明确的劳动协议保护,不仅是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护,就连实习企业自身的商业机密和相关发明专利也很可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一位大型连锁超市的人事部门经理就不无沮丧地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在招入实习生后,就常发现其制定的价格在公布同一天就被另一家竞争对手“得悉先机”。后调查发现,竟是公司内部一名实习生在新价格公布的前一天偷偷通知对手。“但是我怎么罚他呢?他也不是我们的员工,不受我们的任何制约。”人事部门经理这么告诉记者。
争议3:实习生应否交实习费?
答:辅导实习生需成本不收费怎行
实习作为某些学校某些专业的必修课,是大学生们毕业学分构成的必要部分之一,对学生们而言,去实习绝大部分程度上为了应付学校要求的。但现实中,待遇好的实习机会越来越少,不少学生去实习都要向实习单位交了数百元不等甚至上千元的实习费,有些学校老师甚至还向学生索取实习介绍费。对此,实习该不该交实习费时下也存在不少争议。
高同学是某高校设计系的大三学生,他很不平地告诉记者:“我已向学校交了所有学费了,学校就理应负责向我们提供所有学分的学习课程和内容,实习既然是学校课程的构成一部分,校方就应该负责免费向我们提供实习机会,如果学校联系不了实习单位要由学生自己去联系的话,学校就应承担实习单位索要的实习费。”
对此向实习生收取费用的单位也有说法。某个向实习生收费的单位有关负责人如是回应:“实习,即是我们的正式员工辅导实习生如何实践,这耽搁了我们的工作时间和精力,所以我们要向学生收取一定的费用。”